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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刹风肃纪出重拳——申禁令 强督查 严惩戒

2015年04月13日14: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申禁令 强督查 严惩戒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通过搭建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了310家预算单位每笔公务消费活动即时监控、全程留痕。今年一季度,区纪委对消费异常和金额超标的单位发出廉政预警单5份,约谈主要领导4人次,通报1人。图为该区纪委干部在“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办公室”查看一季度公务消费情况。 陈满兰 摄

4月3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曝光台”栏目对上饶市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因为违规使用公车、发放补贴、公款吃喝等原因,相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接下来就是清明小长假,江西省纪委这次通报的用意显而易见。

越是在重要时间节点,越要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查处。着眼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江西省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通报、申禁令、强督查、严惩戒,向违纪违规问题开刀。去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3起,处理305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76人。

让违纪干部没“面子”甚至丢“帽子”

2014年中秋节前,因为在赣州市某超市用公款购买2.1万元购物卡用于送礼,崇义县统计局局长杨卫星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因为收受“红包”3万余元,于都县交通局物流办主任曾祥华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近日,赣州市纪委通报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摘掉“帽子”,这在该省并不是第一次。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多次强调,要坚决拥护、坚决贯彻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两年多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四风”顽疾,强化监督问责,让违纪干部没“面子”甚至丢“帽子”。2014年,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82次通报35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省纪委先后9次对39起典型案件涉及的71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强化动态监督,持续明察暗访;另一方面,开通“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省纪委制定下发了相关监督检查办法,改进方式方法,探索从源头上发现问题新途径。

针对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等穿上“隐身衣”现象,从排查网上税控发票入手,梳理出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疑似问题线索800余条,并逐一核查。针对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问题,实地核查会计凭证,发现并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针对公款旅游“隐形变种”问题,深入风景区查看相关台账,对党政机关干部要求景区免费接待旅游问题,划出纪律“红线”,并约谈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建立每月报送一次查处信息、每两月通报一次典型案例、每季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的监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各地也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方面具体问题,抽调6000余人次,组成1700余个监督检查组,分阶段开展了多层次、多轮次的明察暗访,形成了有力震慑。

专项治理打响整治“四风”问题攻坚战

“四风”问题由来已久,难以一朝一夕根除。比如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就是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向江西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的突出问题。

为向违规收送“红包”这个老大难问题宣战,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江西分两个阶段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违规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以坚决的态度、铁的纪律,持续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红包”及其他违纪款累计1.33亿元。

对在高压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者,省纪委坚决予以查处。去年11月中旬,省纪委连续通报了省农业厅原党委委员、省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黄峰岩等人及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原副主任詹斌违规收送“红包”两起典型案件,并运用这两起典型案件,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了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2014年,全省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问题63个,处理党员干部82人。

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把监督执纪问责的“矛头”对准哪里。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的放矢,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群众反映有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省纪委就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各设区市四套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共623人自查登记并报省纪委备案,省纪委初步摸清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

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节日病”,遏制党政机关借开会之名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江西省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据统计,全省共排查摸底会所类企业3934家,清理规范287家,关停取缔45家。

出台“硬杠杠”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

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作风建设中的监督职责,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去年5月,江西省纪委出台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严格执纪监督,经常性地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去年,江西省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并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和督查。省委书记强卫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及省纪委副书记对11个设区市和25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约谈。通过“一对一”的约谈,既了解掌握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和做法,又积极查办整改了各地“四风”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防范“四风”问题,重在推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督促相关部门自认“担子”,各负其责,实现廉洁从政。为此,省纪委督促并参与制定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会同省外侨办制定了《江西省因公出国(境)监督管理办法》。

此外,省纪委还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推进反“四风”常态化,力促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记者 孟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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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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