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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纪委: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严守纪律

2015年03月25日13: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24日明确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在市区街道、林区、景区等禁火区焚烧纸钱;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址ht tp:// haerbin.12388.gov.cn。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24日召开的作风建设月例会上获悉的。

据悉,清明节临近,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发廉政短信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祭扫。节日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将盯住祭扫场所,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哈尔滨市委党廉办将对重点祭扫场所进行抽查。节后将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严肃问责,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

据介绍,2015年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违规接受宴请、礼品和娱乐消费活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贴、补贴等问题,尤其将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哈尔滨市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党委、纪委将坚持“一问四责”,不但追究违纪者本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所在党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纪委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强化对纪检机关和干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记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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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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