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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查办与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力争用两年遏制高发态势

广东重点查办“小村大腐”“小官大贪”

2015年03月23日08:33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重点查办“小村大腐”“小官大贪”

惠州惠阳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村财务,以预防村官职务犯罪。记者 梁维春 摄

从2004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三农”问题,惠农补贴大幅增多。资金、资源涌入农村基层,但在监督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涉农资金、资产、资源的职务犯罪较多,且近年来村官贪腐七八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消息屡屡见诸报端。

广东的涉农职务犯罪人数也逐年上升。自2008年至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5337人,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30%,涉案金额33亿元。

为保障中央和省“三农”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与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初,广东检察机关在全省启动查办与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3月20日,查办与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28个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研究如何与检察机关的专项行动相配合、标本兼治,力争用两年的时间遏制该领域犯罪高发的态势。

问题

去年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

6539件6636人

涉农职务犯罪问题严重,并非危言耸听。

省检察院对多年查办案件的研究发现,当前广东涉农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高发阶段。2008年至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每年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人数在600人左右,但2012年至2014年大幅上升,每年的犯罪人数在900人至1100人之间。

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指的职务犯罪案件系依法已构成犯罪的案件。事实上,农村违纪违法案件不止于此。据省纪委披露,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6539件6636人,可见问题严重。

这与近年来资源、资产大量涌入农村有关。据省财厅统计,2011年至2013年,全省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从2011年的420.34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66.60亿元,年均增长率16%,较同期年均财政支出增长率高5.03个百分点。

大批资金进入农村,推动了我省农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不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涉农职务犯罪不断增多,且涉案领域广、涉案人员多、行为恶劣、危害后果严重。

细分犯罪领域,检察机关发现,涉农职务犯罪涉及农村土地矿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惠农政策补贴、农村救灾扶贫、农民教育医疗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与“三农”工作相关的绝大部分领域。巨额国家涉农资金被截留、挪用,一些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被大肆侵占。

检察机关还发现该领域犯罪,基层乡镇、村工作人员居多,“小官大贪”现象较为严重。虽然基层干部职务级别比较低,但他们是惠农政策组织者、实施者和监督者,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比职务高的腐败后果还要大。如深圳市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原主任周伟思受贿、行贿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韶关市8个县区、农业畜牧和发改部门21名工作人员伙同养殖户,骗取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专项补贴3900多万元。

涉农职务犯罪往往呈现出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交织的特点。有的收受贿赂后滥用职权放弃监管,有的滥用职权达到受贿、挪用和私分公款的目的。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赵光泉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在明知培训中心资质违规的情况下,同意其作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违规申领1400多万元培训补贴并从中受贿贪污。而一些基层干部为了蝇头小利,小贪犯大错。如连山县林业局原局长韦某,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违规批准放行,受贿7000元)、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导致无证砍伐1544亩)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极易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举措

66.1%行政村

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

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暴露出的问题,近年来广东采取了很多标本兼治的举措。

在惩治方面,省纪委、省检察院都挥起重拳打击基层“硕鼠”。据省纪委透露,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受理涉农举报投诉9600多件,针对这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办案力度,省纪委曾多次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涉农领域专项治理。比如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侵吞涉农资金补贴等8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省委农办、省委维稳办开展“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等。仅2014年系统解决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克扣侵吞涉农资金补贴、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1272个。省检察院近年来不断加大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成立派驻镇街检察室,下派检察官到田间地头,了解包括涉农领域在内的职务犯罪线索,取得了较大成效。与三农领域相关的农、林、水、国土等部门不断加大系统内部的自查自纠,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可以说,近年来,因为各个系统坚持重拳治腐,已有一批“硕鼠”被擒。

在源头治腐、源头防腐方面,各部门采取了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宣传;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平台和机制建设。全省66.1%行政村已纳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70%的镇(街)建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站,50%的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和网上办事点,98.2%的行政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三资”的规范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涉农职务犯罪。

组织部门以村(社区)基层干部为重点,通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完善基层组织运作机制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从2012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坚持年年排查、年年整顿,连续3年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截至去年年底,260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涉农资金监管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省财政厅探索构建涉农资金制度规范、内部风险防控、外部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涉农资金监管体制;完善村组会计委托代理、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体制,堵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漏洞。

省国土厅下放权限、加强监管以及全面运行建设用地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大大提高了用地报批审核过程的公开透明,有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农村土地征收和补偿方面的问题,重点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全面实行矿业权网上公开交易制度等。

省林业厅不断完善林权管理、林地征占用、森林资源限额采伐等制度,健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通过各种体制机制创新堵塞权力寻租空间。省水利厅规范涉农行政审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纳入省电子监察系统;建立水利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平台,对涉农资金在内的所有水利资金从下达、使用、支付等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

部署

28个相关部门

一个月内拿出切实可行办法

尽管标本兼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与会各部门负责人都坦言,涉农职务犯罪的问题依然严重。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分析道,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治理之难,首先在于独特、庞大的农村集体经济。以广东为例,广东农村集体经济(不含深圳和农村土地资源)达3900多亿元,相当西部个别省份2014年GDP的数倍。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散、队伍庞大,广东行政村一级组织达2万余,村小组20余万,全省农业系统的机关单位数千,这都带来了很大的监管难题。再次,涉农资金的分配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不够直接、透明,造成了较大的寻租空间。

对问题的分析越来越清晰,谋定而动。对于如何治理涉农职务犯罪,会议提出“动真格”,以专项行动的方式更猛地挥重拳、更准地治顽症。严肃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

检察机关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明确,“监督跟着政策走、跟着项目和资金走”,重点查办案件将集中在11个方面,其中包括: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特别是“小村大腐”、“小官大贪”的腐败犯罪;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资金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特别是政府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涉农补贴等方面滥用职权渎职失职案件,以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

与此相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查处涉农“四风”问题,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重点查办征地拆迁、农村公共服务、农产品安全监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农村基层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问题的惩治力度。

对于治本方略,会议明确要求28个相关部门必须负起责任,在一个月之内拿出治理各自领域问题切实可行的办法。

战鼓已擂响,一场集中治理涉农职务犯罪的攻坚战在南粤大地拉开序幕……(记者 赵杨 通讯员 李蓓 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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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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