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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延平市9人违反“主体责任”受处分

2015年03月17日10:47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延平9人违反“主体责任”受处分

近日,南平市延平区纪委书记约谈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所在单位的“一把手”。此前,该区对这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去年以来,延平区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态督导促责、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先后给予党政纪处理9人、廉政提醒16人、诫勉谈话1人。(记者 吴柳滔 通讯员 叶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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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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