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检察院指定,淮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提起公诉。张绪鹏的堂弟张绪刚因涉嫌共同受贿,一并被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0年,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与淮南市的胡某共同出资开发寿县寿蔡路南侧旧城改造项目。项目开发过程中,张绪鹏安排张绪刚出面参与联系该项目,并共同接受王某和胡某所送该项目的股份(即利润分成)。 2012年下半年,张绪鹏安排张绪刚具体办理利润分成变现一事,使利润分成变现。此后,胡某为张绪刚归还了140万元欠款,另将350万元转入张绪刚个人掌管使用的两个账户中。除共同受贿外,张绪鹏还非法收受安徽永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某等人贿赂150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另指控,张绪鹏在担任寿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安排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违法返还远翔油脂公司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26.9万余元;安排新桥管委会免去永发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出让金违约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46万余元。上述两项合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73万余元。(通讯员 吴贻伙 记者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