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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持续发力严防“灯下黑”

监督别人,必须对自己“更狠点儿”

李志勇

2015年02月15日15: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中央纪委持续发力严防“灯下黑”

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十分尖锐,有很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非常重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问题要探索解决。

  对于这个问题,中央纪委有着清醒的认识。

  王岐山逢会必提队伍建设。他反复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

  连用两个“必须”,折射出了王岐山的决心,也预示了雷厉风行的落实:仅2014年,各级纪委就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不乏魏健、曹立新等“重量级”人物;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已分4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1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尽管成绩斐然,王岐山仍然时刻警惕。

  在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他告诫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强化自我监督,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任务依然艰巨。”

  鲜明的问题导向:从不讳疾忌医,勇于直面挑战
  
  中央纪委布局整治“灯下黑”,有着鲜明的问题导向,从不回避、不掩饰自身存在的问题。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话语更加直截了当——

  “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抹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

  “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

  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如此坦率和直接,令人肃然起敬!

  这样的直言不讳,源于对问题和现状的清醒认识、准确把握。正是有这种不讳疾忌医、勇于担当的气魄和自信,中央纪委对“灯下黑”的治理,才如此卓有成效:

  有事关全局的顶层设计——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方面,既是一次大创新、大变革,更是一次大提升、大飞跃。这项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不仅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对“灯下黑”问题更是一次集中“围剿”。

  有雷厉风行的具体行动——

  2014年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违纪违法干部1575人;截至目前,中央纪委已分4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1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而此前,魏健、曹立新等两名厅局级领导干部10天之内“落马”,更是引起轰动。

  有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建章立制——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深化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此举意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简单地说,在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

  2014年2月,王岐山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这样的行动,充分展示了中央纪委对强化自我监督的自信。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精神贯彻始终:严,而且越来越严
  
  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中央纪委始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

  细节中有魔鬼,功夫还在日常。

  中央纪委防范“灯下黑”,首先在“日常”二字上用力,每一个对策都很具体,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贯彻始终。

  2013年5月开展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是一个小切口。

  该项活动中,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按时递交零持有报告书,没有一丁点儿拖泥带水。

  王岐山明确指出:“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次活动标准并不高,既属必要,又具可行,应是大家都能做到的。”

  此后,措施越来越密集,也越来越严。

  比如,从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抓起,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监察部工作规则。制定这些规则就是定规矩、明程序,信号再明显不过。

  何况,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闭幕的第二天,王岐山就给新任中央纪委委员作了学习党章专题辅导报告,要求自己动手写学习体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

  这就是所谓的“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再比如,明确“四个不准”的红线,着眼有效管用,言简意赅: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王岐山更明确表示,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不仅如此,还要传导压力,形成氛围。

  王岐山带头,用约谈的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了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省(区、市)纪委书记,一对一、面对面地传递压力,督促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各省级纪委也相继建立了约谈制度,上行下效,层层传导,局面由此打开。

  ……

  要监督别人,就必须对自己“更狠点”,否则,何以服众?

  王岐山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中央纪委的一系列举动,就是照着这个标准,而且一个趋势非常明显,那就是——严,越来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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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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