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表明:

改革使纪委惩腐腰杆更硬 

2015年02月12日18: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年12月31日晚8时8分,离新年不到4个小时的时候,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公布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被查。

除了祁金立,河南省去年还有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开封市委原书记刘长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雷凌霄等地市主要领导落马。

如此多的地市“一把手”落马,使中州大地受到震动。而河南省,正是中央纪委确定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8个试点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专门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强调,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别看这短短的一句话,简称为“一为主两报告”,却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僵局的有力之举。

舆论与实践

——改革势在必行

为什么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先来看两份舆情报告。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信息研究院在有关网络舆情报告中指出,“小官巨贪”现象多发,加剧舆论对地方纪委反腐不力的质疑,对纪检系统现行领导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渐长。

人民网2014年反腐舆情年度报告也指出,中央纪委一系列行动受到网民称赞,与此同时,“中央纪委如此高效,地方纪委在干啥”的质疑正呈上升趋势。

对此,舆论一方面呼吁地方纪委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建议改变体制上的制约因素,保障地方纪委的权威性和执纪的独立性。

地方纪委如何说?基层纪委普遍反映,越往基层,办案环境越不宽松。一部分是因为个别领导错误地认为查办案件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打着“保持稳定”的旗号、有的以“下不为例”为借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怕领导不支持,怕查“错”了案件,工作上畏手畏脚极不给力,宁做“老好人”,也不愿做“黑包公”。

在查办案件的实践中,这一问题比较明显。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及制度问题研究》中指出,梳理已被查办的案件,大量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特别是一把手腐败案件,几乎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举报和查处的。

因为在原来的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查到什么程度、如何处理,都主要取决于同级党委的态度。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受到的牵制比较多。这样就给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提供了机会。

而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各级纪委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力之举!

数据与案例

——改革成效初显

2014年4月至10月,中央纪委首先选择河北、浙江、河南、广东、陕西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进行试点。成效如何?

首先,数据最直观的反映就是办案数量得到提升。

广东新立案件7092件,比去年同比增长68.6%;河南新立案件10642件,增长11.7%;浙江新立案件7093件,增长21%;陕西新立案件5115件,增长42.8%;国资委及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新立案件918件,增长65.7%;海关系统新立案件108件,增长54.3%;商务部新立案件11件,增长57.1%。河北4月至10月省纪委自办案件52件,同比增长300%。

第二个直观的体现就是办案力量得到加强。

各试点单位深入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增加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数量。在总编制、职数不变的情况下,河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室增至11个,执纪办案人员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68%;河北增至8个,占57%。驻海关总署纪检组参与的议事机构由25个减至9个,由原来的一个办案室变为其他室均承担办案职责。

除上述数据直观的反映之外,试点工作中的案例显示,办案环境得到优化。说白了,就是通过改革,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通过抓住“同时报告”这个关键,促进了各级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落实改革要求。如陕西省委根据中央巡视组反映的情况,直接组织查处了西安一批干部组织和参与吃请、酗酒行为不雅等问题。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领导的意识明显增强、力度明显加大。如杭州市纪委在查办钱江新城管委会原主任王某某案件时,省纪委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的领导和监督,该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得以顺利突破。

通过试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有力。对于优化办案环境,解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大案办小、久拖不决”等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图说:地方纪委加大自主办案能力,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

 

分析与预测

——立行立改解决问题

试点试点,试的就是实际存在的问题,找到需进一步完善的“靶子”,在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措施中为全面推行改革积累经验。

根据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推导一下下一步的“击中目标”。

首要是转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试点工作初期,最大的制约因素是,某些试点单位对“同时”报告存有思想顾虑和畏难情绪。正如河北省所反映的情况,各试点单位第一次上报数据时,上报问题线索仅有35件、案件0件,不仅数量少,而且分量低。要想解决“怎么办”的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好“敢不敢”的问题。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背后体现的是责任担当。实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转变,无论是地方党委还是纪委的领导同志,在提高认识上都有一个过程,这里存在观念、责任、权力、角色转变的问题。各级党委、纪委必须从反腐倡廉全局出发,将其有机融入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纪检体制机制改革之中,与落实“两个责任”等改革措施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抓住改革是为促进各级纪委自主办案这个本质不偏离。目前,有这样的认识误区,以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就是把担子甩给上级纪委。事实上,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主要是为了增强纪委监督的独立性。

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本质是促进各级纪委自主办案,而不是把办案责任推给上级,由上级包办代替。为此,应以改革为契机,着力解决办案力量不足、自主办案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促进办案方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全面提升。

关键要抠住“同时”二字发力。“一为主”是目的,“两报告”是途径,而难点在于真正做到“同时”报告。做不到“同时”,监督的力度就将大打折扣,改革也就难以发力。

在这其中,试点单位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目前从试点情况来看,还存在哪些需要同时报、怎么报等政策界限不清、报送程序不统一、不能应报尽报等问题。在“同时”这一点上,在上下级权限、操作流程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才能带动其他问题解决,保证改革深入推进。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改革怎么改,建章立制怎么做?就要立行立改,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因为改革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据了解,结合试点单位所提意见建议,中央纪委对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拟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记者 黄月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玉、景玥)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