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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农村换届纪律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山西大同农村“两委”换届正风肃纪效果好

2015年02月02日08:45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大同农村“两委”换届正风肃纪效果好

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大同市各级纪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证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1月27日,记者从大同市纪委获悉,该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6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党政纪处分37名村“两委”干部,组织处理16人,问责追究21人。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初期,大同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及时下发《通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提出县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执纪责任。采取全方位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发现问题和举报线索台账。同时深入开展了信访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了换届舆情监控,及时分析研判选情民意,排查解决影响换届选举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秩序,坚持“露头就打”。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市明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绝不姑息。而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影响换届选举和稳定大局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旧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曹瑞,因违纪违法被取消竞选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资格。新荣区新荣镇张布袋沟村党支部书记邓发华,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灵县加斗乡登场堡村党支部书记宋受占、选举委员会主任宋受枝、村委会副主任赵海雁履职不力,导致村委换届选举程序违法,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南郊区平旺乡平旺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发生干扰选举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予7名村“两委”干部党政纪处分。广灵县加斗乡副乡长任国胜、大同县许堡乡副乡长杜建军,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包村领导,工作失职被问责,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赵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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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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