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科学院在官网公布《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科研用地开发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成整改重点。
2014年7月31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中科院进行了专项巡视。2014年11月3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中科院党组反馈巡视意见时提到,中科院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和国有权益损失问题比较突出,基本建设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擅自改变科研用地用途搞经营性开发。同时,巡视组还指出,该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制度不够严格。
巡视组发现,2005年,中科院某所科研人员何杰以该所名义与自己伪造身份注册的公司签订虚假合同,转移科研经费的问题。通报称,何杰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77万元赃款已全部追回。
针对该院两个单位在2009~2011年间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职工福利费、绿化工程款等问题,通报称,已采取换取真实发票、调整财务账目、补交个人所得税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针对巡视组提到的该院院属单位擅自改变科研用地用途搞经营性开发的问题,中科院通报称,这两个研究所与合作方进行了多次谈判协商,目前已启动法律程序。
记者了解到,2014年中科院已对3起基建工程招投标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3人行政记过处分。
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截至2014年年底,中央巡视组移交总计218件信访举报、专项任务和问题线索,中科院已办结177件,发现违纪问题已经立案8件10人(局级4件),已经给予6人(局级1人)政纪处分、2人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对3个单位和2名个人给予全院点名通报批评。
据中科院通报,2014年中科院共收到信访举报574件(含中央巡视组交办件、中央纪委转办件),初核187件,已核查完成146件,其中转立案11人。2014年,全院共立案19件21人(局级5件5人),已经给予党纪处分8人(开除党籍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2人),其中局级2人,已经给予政纪处分25人(警告11人、记过3人、撤职3人、开除8人),其中局级3人;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等58人次,其中局级21人;被判刑4人(局级1人);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7人(局级2人)。据此,记者统计发现,去年,中科院根据信访举报共处理29名局级干部。(记者邱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