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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建制度 合心合力扎笼子

西藏2014年度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2015年01月21日16:04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立行立改建制度 合心合力扎笼子

当“零容忍”印证中央坚强决心传遍神州大地,织密约束权力制度笼子的共识便开始在雅江两岸悄然形成。

当“反腐败”成为中国年度热词响彻长城内外,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步伐早已经于珠峰脚下铿锵迈进。

回首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效率之高、监督执纪力度之大、问责惩治范围之广,毫无疑问可谓史无前例。

盘点过去的一年,全区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办的党员干部级别之高、领域之宽、人数之多、处理之严,毫无悬念堪称前所未有。

党心民心为之振奋,政风社风因之向好。我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红利”逐步显现,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正能量”日益凝聚。

强化“两个责任”,向反腐任务聚焦

2014年8月,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各级党委务必强化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维护党纪、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巡视工作、教育管理、支持保障等八项责任,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同样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表述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调也好,要求也罢,最关键的只有两个字:落实!

很快,从区党委到地市党委、从地市党委到县(区)党委、从区直各部门到所辖单位党组织,全部迅速行动了起来: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意见或细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搞好教育引导,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对个别落实不力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指导纠偏,直至追究责任,把“板子”打到相关组织和责任人身上,层层传导压力,由不得你不上心、不出力、不尽责。

各级党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稳稳牵住了“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便有了“方向盘”和“发动机”。

于是,干部群众欣喜地看到,反腐倡廉建设正由纪委“单打独斗”向党委统揽实施“集群作战”转变。

尽管不再“孤军奋战”,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是纪委的“主战场”,“火力”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出拳”只能迅猛不能疲软。

一年来,区纪委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部署,以回归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为目标,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迎着困难上、摸着石头过、创造条件改,真正做到人回岗位、心系职责、力聚反腐!

似乎在不经意间,区纪委就完成了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先后取消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6个,只保留了16个,减幅近87%。“把不该管的全部交还出去,把该管的牢牢抓在手上。”群众的评议声中,充满抑制不住的喜悦和期盼得偿的满意,“纪委回过神,贪官慌了神。”

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同样进行得有条不紊,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2个增加到5个,执纪监督人员占到委厅机关编制总数的62%;按照“打铁先得自身硬”要求,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合4个部门,内设机构更加科学高效;建成开通纪检监察网,搭建发布廉政信息、开展廉政教育、接受信访举报、进行互动交流的崭新平台。

所有改革,都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实施,是盘活现有存量、整合“主攻”力量的成功范例。

各地市、县纪委按照同样的思路,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和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主责意识更加明确,主业目标更加明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

落实“两个为主”,向反腐目标聚拢

从去年8月1日起,全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必须实行“双报告”: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还要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意味着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迈开了新步伐,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有了新保证。

下级纪委需要报告的不仅仅是案件查办事宜,还有业务工作和自身建设,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情况等具体内容,有效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去年,区纪委出台新规,对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实行提级办理,既体现了“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又解决了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等实际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显然,这不止是提名和考察程序的变化,其主要目的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从而为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更好地行使党内监督权,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去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了《各地市纪委副书记干部管理权限调整的通知》,明确七地市纪委副书记为区管干部,为下一步实现地市纪委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由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区纪委正研究制定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和考察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程序性规定。该制度出台后,将有力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坚持“两个全覆盖”,向反腐战场聚力

一年来,一批作风实、业务精、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被调整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监督权力、防治腐败的“纵深配置”。

一年来,部分暂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区直部门,在所联系的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指导下,成立或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纪检监察专(兼)职工作人员,有效延伸了执纪监督、惩防结合的“前沿阵地”。

一年来,区纪委反复研究向自治区级所有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届时,区纪委将由主要在政府部门设置派驻机构,逐步落实向党委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目标。

巡视监督全覆盖是“两个全覆盖”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党委特别重视巡视工作,调整充实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七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机制。区党委巡视机构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要求,突出“四个着力”,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切实磨亮、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

去年,全区安排了两轮巡视,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7个县(区)、1个区直单位、1家企业的常规巡视,对4个区直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向区纪委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在威慑力上形成了对各地各部门“全覆盖”的态势。

我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仍在路上。忠诚使命勇于担当、义无反顾谨慎前行,是最坚定的选择和最执着的追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根本停不下来”的脚步,踩着时代鼓点和阳光节奏,上下求索,踏地飞歌……(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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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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