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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1132万余元 季建业当庭认罪

2015年01月16日16: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庭审现场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景玥)今天上午8点30分,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据烟台中院官方微博公布的起诉书显示,公诉机关控指控季建业7项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共受贿1132万余元。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被告人季建业在担任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吴县县委副书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等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其担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违规承揽项目提供帮助。1999年底至2012年10月,季建业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季建业的刑事责任。

据央广网报道,今天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专门开辟了媒体观摩室,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现场庭审的直播情况,而且在法庭内部也设置了旁听席,旁听人员有被告人的亲属两人,全国和山东省的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共20人,以及媒体记者和各界的群众代表等一共92人。

季建业在出庭时神情平静。在出庭之后,季建业根据法官的要求,确认了在开庭之前十天收到了起诉书的副本,并且明确了他的权益。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审判,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季建业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季建业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14时5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案情回顾:

2013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苏省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月30日,中央纪委对季建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季建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等人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季建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季建业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称,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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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景玥、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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