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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纪委亮出责任清单——今天怎样当“包公”

2015年01月08日09:24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今天怎样当“包公”

核心提示: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犹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倚天剑”和“屠龙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两个责任”,但如何明确责任主体,探索方式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这无疑考验着基层的执政智慧和落实力度。

在嵊州市仙岩镇许多干部的眼里,镇纪委书记张春亚一向办事雷厉风行。可是,这名真抓实干的女干部,也有记忆中挥之不去的痛处。

打开办公桌抽屉的瞬间,一份上级纪委的处理意见时不时在提醒张春亚——去年5月,因为对仙岩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监督不力,张春亚受到口头告诫的处分。

“现在纪委书记责任重大,要当好真不容易呵。”面对记者,张春亚语气略带沉重。深感责任重、压力大的,绝不只有张春亚一人。去年以来,嵊州市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让各级党委和纪委“一把手”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力度。

席卷乡镇的问责风暴

热,是去年夏天留给很多人的记忆。但对当时刚走上仙岩镇纪委书记这一岗位的张春亚来说,想起那一场追责风暴,至今仍让她打了一个寒颤。

“教训深刻!”回想那场席卷仙岩镇领导班子的问题调查和责任追究,张春亚一字一顿说出这4个字。她还记得自己分到那份夏令福利时的尴尬:“收与不收,真是左右为难。”这份夏令福利包括沐浴露、洗发露、牙膏等11样日常用品,发放对象为镇里全体干部职工,共计人民币46226元,人均797元。

“如果我当时参加班子会议讨论,知道有这回事,肯定会提出反对意见,上面都三令五申了。”张春亚有点懊恼自己上任时间的不巧。彼时,她刚到仙岩镇工作不久,并不知晓这批夏令用品的违规采购;而发放这份福利时,要拒绝就显得“不合时宜”。

没过多久,一则举报让仙岩镇陷入舆论漩涡。嵊州市纪委很快成立调查组,对该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发现情况属实后,一系列处理和问责,给包括张春亚在内的所有镇干部当头棒喝:镇纪委书记张春亚监督不力,给予口头告诫的处理;镇政府总会计叶立勤未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责任,放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事宜,利用职务之便为销售日化产品的妻子牟利,给予责令检查3个月,扣发3个月奖金;镇党委书记违反规定批准同意发放夏令用品、擅自提高津贴发放标准、挥霍浪费公款等,给予书面告诫6个月、本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扣发年度考核奖和6个月奖金的处理……

这份处理文件的分量可想而知,特别是对该镇“一把手”来说,来仙岩镇这个重点乡镇主持工作,本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但出现这种问题、受到这个处理,无疑辜负了上级和群众的重托。事后,这位镇党委书记多次在大会小会上提及此事,并作深刻检讨。

虽然同事们知趣地不再提及此事,不过这一处理决定,却深深刻在张春亚的心里。从事基层纪委工作多年,先后担任过3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张春亚和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谈及工作时,不由感慨:“这个位置,事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于泰山。”

“对乡镇纪委书记来说,以前抓好某几项工作就可以了,而现在,对每个可能涉及党风廉政问题的环节都要注意到,不然就可能失职。”张春亚说。

明确无误的职责校准

“这一年来,我们这些在纪检系统工作多年的人,感到变化非常大。”嵊州市纪委常委陈勇告诉记者。

从事乡镇工作16年,先后任职5个乡镇,陈勇还记得10年前兼任乡镇纪委书记时的工作状态。“真正和纪检有关的活很少。形象地说一年纪检工作,就是办办赌博案子、看看纪检报纸……”陈勇解释,当时他还分管乡里多项重点工作,事务繁忙,经常无暇顾及纪检工作,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他说,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人事、财务、行政审批等不属于监督的事务上,“就像一场运动会,裁判员也上场当运动员,少了裁判就缺乏监督,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难免抬头”。

去年以来,嵊州市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12次,发现问题463个,处理人员119人,其中党纪处分16人,政纪处分16人,党政纪双重处分7人,免职处理4人,追究效能责任93人,共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51件176人,处分党员干部172人。

这串数据,对纪检部门来说是一份成绩单,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常年累积下来的问题。

“说穿了,就是部分乡镇、部门平时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陈勇告诉记者,不少纪委书记热衷于分管重点工程,毕竟纪检工作要“得罪”人。而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也乐于让纪委书记分管急难险重的工作,多一个人分挑担子,谁不喜欢?殊不知这样一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然疏于管理和防范,最后酿成大祸。

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情况,2014年,嵊州市创新责任分解机制,细化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使“两个责任”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任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节中,相关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等四个层次的责任对象,划定40条责任底线,对领导班子的12种行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11种行为、班子成员的8种行为和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的9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记者在乡镇采访时看到,目前乡镇(街道)部门层面的党组织班子成员,都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事项范围、责任对象、工作内容,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各级干部都要签这份认领书,真正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把该做什么、怎么做,不做会受到什么处理都说明白,这对大家是一种提醒。

任重道远的责任回归

“没有尽职、就要问责,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才有压力和动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不可能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嵊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问责的力度在加大,尽职的意识也在增强——

长乐镇政府4次从财政资金中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镇纪委书记莫国桥因未能发现情况,受到书面告诫3个月、扣发3个月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的责任追究;

剡湖街道沙园村干部违规分配被征地农民参保名额,沙园村驻村指导员金君安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被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年度考核奖;

北漳镇对7个工程违规招标,镇纪委副书记、原镇长因监督把关不严,受到责任追究……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嵊州有34个单位被通报批评,有3名乡镇党委书记、一名镇长、两名副镇长、两名部门中层正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两名纪委书记、两名纪委副书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部分领导干部被调整岗位,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极大震动,一些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现象得以改观。

落实“两个责任”,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很多基层纪检干部眼里,这一过程,更是一次任重道远的责任回归。

“如今权责明晰,干事情有理有据,追责也有了‘路线图’,确实更有操作性了。”一位基层干部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人担心制度执行能否长期坚持。一名基层干部说,由于责任追究涉及奖金、待遇以及对当事人的前途,相关部门可能会碍于情面不愿处理。嵊州曾针对乡镇工作推进不力现象,出台过一项红黄牌警示督办制度,结果一年施行下来,仅发出去3张牌子。

对此,嵊州给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开出一张明确的“问责清单”。若纪检干部对所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进行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或检查后缺乏后续跟进措施,导致所在部门、单位干部多次出现违规现象等9种情况,都要受到相应的问责。

“这些条款基本包含了可能发生在一个部门和单位纪检负责人身上的问题。”嵊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工作的重点,是如何促进这项工作向基层延伸,敢于向违规行为亮剑。”

“既然是责任,就一定要敢担当。落实‘两个责任’,重点要通过制度制定和执行,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在干事、管人上担当起来,成为一名敢担当的干部。”嵊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该市将进一步强化责任下移,形成责任链条,构建责任共扛、风险共担机制,让领导干部切实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 专家观点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戴焰军:每一级党组织,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把反腐倡廉作为自己的职责来对待,担负起自己的主体责任,包括教育干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起来,并真正落实到位。(吕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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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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