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4日电 (记者闫妍)据山东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莱芜市纪委对该市莱城区财政局局长李明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明宏在担任莱城区苗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莱城区财政局局长期间,贪污、受贿、接受礼品,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莱芜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已按规定程序终止李明宏的市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