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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腐败外逃避责是妄想

逃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腐败分子较多;中国呼吁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2014年11月27日10:17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外交部:腐败外逃避责是妄想

今年以来,我国掀起前所未有的境外追逃追赃风暴。昨日,外交部召开吹风会,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表示,中方呼吁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中国外逃腐败分子较为集中的国家,与中方共同努力,强化司法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避免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如何追逃?】 中国不会和外逃分子做交易

今年以来,中国加大海外追讨追赃的力度,成果显著。中国通过哪些机制,参与国际反腐合作?

据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中国各有关部门已开始办理国际追逃追赃案件。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中国启动了司法协助、引渡条约的谈判。外交部主要负责此类条约的谈判和缔结。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徐宏透露,截至今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经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

徐宏说,“今年以来,已完成10项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在一年内完成这么多谈判,前所未有”。

中国2005年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反腐败领域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法律文书。

徐宏说,外交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全程深入参与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履约审议机制谈判及公约各工作组的工作。目前,中国正在接受履行公约情况的审议,并作为审议国,与文莱共同审议阿富汗、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共同审议斯里兰卡的履约情况。这是中国首次审议别国履约情况。

另外,今年以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先后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多管齐下,开展追逃追赃。

今年7月,公安部实施“猎狐2014行动”。10月10日,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12月1日前自动投案、自愿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中国政府劝返犯罪分子时,是否达成了某些交易?”徐宏表示,中国司法、执法机关不会和外逃分子做交易。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自愿投案自首,可适当减轻处罚。“中国加大了追逃追赃力度,与其顽抗到底,不如早点回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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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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