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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纪检组:退出21个办事和议事机构

2014年11月06日10:2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标题:海关总署纪检组:退出21个办事和议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简称“驻署组局”)在海关总署党组大力支持下,全面清理并大幅精简承担总署办事机构和参与总署议事机构。近日海关总署党组专门印发通知,就此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按照应由总署职能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交还该有关职能部门,撤销因阶段性专项工作需要由驻署组局承担临时办事机构,驻署组局退出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直接相关的议事机构的原则,将驻署组局原承担的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管理、纠风综合协调、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等7项任务移交给总署有关业务司局主抓。调整后,驻署组局承担总署办事机构由7个减少为2个、参与总署议事机构由25个调整为9个。今后要按照本次调整原则,从严掌握驻署组局承担总署办事机构和参与总署新设议事机构。

  总署党组强调,总署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管理监督职责,自觉接受驻署组局监督。承接工作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相关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取得实效。各直属海关单位党组(党委)要对纪检监察机构承担办事机构和参与议事机构进行调整并向总署党组、驻署组局报告,以保证其聚焦主责主业。

  驻署组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集中精力人力,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退出相关议事机构涉及的事项,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基建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设备装备采购、罚没财物管理等工作,要加大对相关线索的核查和案件查办的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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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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