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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第六、第十二巡视组分别向上海、河北、江苏反馈巡视情况

2014年10月31日15: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中央第二、第六、第十二巡视组分别向上海、河北、江苏反馈巡视情况

10月30日,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第二、第六、第十二巡视组分别向上海市、河北省、江苏省反馈巡视情况。

中央第二巡视组向上海市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文广系统有的单位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医疗卫生、国有企业、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科技等领域和部门腐败案件高发,领导干部中“以房谋私”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持续纠正;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单位顶风违纪;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没有显著改善,有的领导干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不够;一些权力部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有的干部存在选择性作为等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地区和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以及领导干部退休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河北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土地和城建领域腐败问题突出,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国企经营和国资监管中问题频出,“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对一批奢华浪费建设项目反映强烈,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乱发补贴、“三公”经费严重超支、顶风建培训中心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跑官要官之风仍然存在,执行职数和编制管理等规定不严格,存在安排照顾干部亲属、违规进人、档案造假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江苏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到位,“两个责任”意识有待增强,一些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挂帅不出征”现象,纪委查办案件力度还不够,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腐败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表现形式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腐败干部普遍存在权色交易问题,生活腐化与经济腐败互为因果,如影随形。“四风”有所遏制,一部分干部行动上有收敛,但思想上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边整边犯、顶风违纪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干部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干部沉迷于政绩冲动,重显绩、轻实干,相互攀比指标;有的干部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借为民办事搞个人政绩,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发生。干部队伍中政治自由主义有所抬头,部分干部党的观念、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淡化。有些干部缺乏党性约束、纪律约束,在发展观、政绩观上存在偏差;有些干部执行政策规定停留在表面上的多,落实到实际行动和措施上的少。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存在民主不充分、集中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一些市县领导班子重分工、轻全局,发挥集体作用不够;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干部提拔几个月后即受到查处;一些干部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弄虚作假,部分违规提拔的干部未被查究;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超编制、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比较普遍。对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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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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