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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进反贪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进展明显

高检院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2014年04月22日09:25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加强改进反贪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进展明显

“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反贪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进展明显。”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下称《报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向常委会提交了对《报告》的审议意见(下称《意见》),对《报告》表示肯定。

2013年10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后,高检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向全国检察机关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并通过全国检察长会议、反贪部门办案推进会、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等对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作出部署,督促落实,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力度。高检院《报告》透露,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办案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115件9249人,同比分别上升28.8%和25.6%。突出办案工作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753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642人,其中厅局级95人,省部级2人。此外,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高度重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

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法治化水平。《报告》指出,高检院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创新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反贪污贿赂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健全完善举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强化执法办案责任。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反贪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和监督程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的作用。

深化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报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与加强预防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升腐败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紧密结合办案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把侦查和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小错”酿成“大案”。全面落实预防年度报告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2013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制作年度报告和其他预防报告30306件,推动建立制度13083件。检察机关还进一步规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扎实开展了专项预防,加强了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能力。《报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过硬反贪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建设高素质反贪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侦查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和信息化应用等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颁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禁令,在“12309”举报网站开设“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建议及时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推动制定预防惩治腐败的综合性法律,为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高检院高度重视推动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工作,目前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的司法解释,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同时,研究修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有关工作制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高检院在《报告》中表示,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不断开创反贪污贿赂工作新局面。

检察机关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肯定。日前,高检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跟踪了解了高检院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工作情况后认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四方面的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开展了犯罪预防;四是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加大了正风肃纪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报告正面回应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改进工作的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进展明显。”内务司法委员会在《意见》中认为。(记者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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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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