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泉市纪委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8月19日,阳泉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一批在煤焦领域、司法机关、工程建设、清理“小金库”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阳泉市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6件,立查案件97件,涉及党员94件156人。通过查办案件,阳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82.9万元。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1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邢强敏贪污受贿、虚列工程项目等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案。邢强敏,男,1961年8月出生,阳泉市中小企业局原局长。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邢强敏任职期间,指使他人以虚开发票、虚列工程量、会议费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40.3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强敏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邢强敏现已被刑事拘留。
王晋平违纪案。王晋平,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经查,2010年7月,王晋平与太原人徐某、江某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用他人名义以1000万元注册成立山西赢诚海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2012年江某退出公司,徐某、王晋平各自拥有公司80%和20%的股份。截至2013年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委托不具备任何资质条件的山西赢诚海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1.4亿余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给阳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另外,王晋平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归集手续费75万元的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晋平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高建业向管理对象索要费用胡支乱花案。高建业,男,195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所长 (副县级侦查员)。经查,高建业利用职务便利,以给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协调关系为名,向管辖范围内驾校索要现金和超市购物卡,部分用于车管所职工发放春节福利,其余送给相关人员及用于车管所其它支出。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高建业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张昆违纪违法案。张昆,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盂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经查,张昆存在非法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价值40余万元的奥迪车1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私自保管盂县移动公司交来的移动管网改造工程款20万元不入财务账;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放高利贷非法获利60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逢年过节收受下属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礼金和有价证券30万元;违规经商获利75万元等问题。经盂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张昆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张昆现已被逮捕。
同时通报的还有董科明受贿案、杨培田受贿案、岳秋明职务侵占案,张明福贪污案、刘建生受贿案,杨书庭、张福寿、郭艮双违纪违法案,王福珠、王银珠等人违纪违法案,李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张艾宝违纪案等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阳泉市纪委副书记朱刚在发布会上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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