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州查处四起治庸问责案件
荆州市治庸办日前发出通报,对四起治庸问责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公职人员严肃问责。
荆州区国税局刘某、范某接受企业吃请收受企业钱物案。2012年春节前后,刘某收受金博石化公司付某所送现金800元、荆州特种彩印包装厂现金500元、荆州立达钢带包装厂现金500元。范某收受金博石化公司付某所送现金800元、300元和荆州立达钢带包装厂现金1000元。荆州市国税局分别给予刘某、范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胜利国土所违规收费案。2012年12月,胜利国土所在查处沙市区红门路玉兰花园住户张某、孙某夫妇擅自将住宅用地改变成商业用地的案件中,违规与二人协商,以土地出让金名义收取3万元,后以测绘费项目入账。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给予该所长宁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取的3万元退还。
江陵县房产管理局乱收费案。2010年4月,张某、孙某夫妇为向银行贷款,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期限5年。江陵房产管理局评估该宗房地产价值为100万元。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有关规定,每次评估收费不得高于被评估房产价值的千分之五。江陵房产管理局收取13800元,比规定多收费8800元。江陵纪委监察局给予该局局长李某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副局长易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将多收取的评估费退还。
江陵县城管局雷某等3人公车私用案。今年4月12日9时许,江陵城管局收费管理科科长雷某驾驶公车搭载本局收费管理科科员周某、胡某前往荆州火车站广场参观汽车展览,15时返回上班。为此,江陵城管局给予雷某行政警告处分,扣除雷某、周某、胡某当日工资及当月绩效考核工资,雷某补缴车辆使用费200元。
通报指出,荆州各级治庸办要重点针对“中梗阻”、“小鬼难缠”、顶风违纪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记者罗序文 通讯员李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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