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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一窝“蛀虫”

四川省资中县征地拆迁腐败窝案串案查处纪实

2013年07月26日13: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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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拆出一窝“蛀虫”

拆迁“蛀虫”一锅端

2013年2月4日,该系列腐败案件14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涉案人员相互勾结、违纪事实相互关联,诈骗、贪污、行贿、受贿、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相互交织,案情极其复杂——这是调查组所有成员的共识。为加快案件查办进度,调查组决定将系列案件分为4个相对独立的案件查办:

水南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宋某等7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宋某等人在2007年水南镇交通村征地拆迁和2011年国道321线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伙同黄某、水南镇经发办工作人员李某、建管所工作人员乔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被拆迁户贿赂共计38万元;宋某还单独收受搬迁公司贿赂2万元。几人还通过篡改档案、虚构房屋拆迁档案、虚增房屋面积和构筑物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金10.8万余元。

马某等4人共同贪污案。马某伙同黄某某、赖某、黄某等人,在处理水南镇长河堰村拆迁遗留问题过程中,私自制作虚假房屋拆迁补偿档案,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900余万元。

郭某等3人共同贪污案。郭某伙同尹某、魏某在对水南镇长河堰村二社的房屋拆迁丈量、清点过程中,私自制作虚假房屋拆迁补偿档案,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00余万元。

刘某贪污、行贿案。刘某在2007年水南镇交通村征地拆迁和2011年321国道征地拆迁中,多次伪造资料,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200余万元,同时向参与拆迁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0余万元。

4个案件相对独立,却又互相关联,涉案人员互相交叉、分工明确、案中套案,每一个案件又都有相对完整的“作业链”。在调查过程中,为打消涉案人员的侥幸心理,让其主动交代问题,降低办案工作难度,2012年5月,资中县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在水南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前期办案进展情况,要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县纪委、监察局或检察机关说明情况、交代问题,退还违纪违法所得财物。

强大的政策攻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部分涉案人员主动退还了所有非法所得,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2013年2月4日,一直在逃的赖某自首,至此,水南镇征地拆迁系列案件14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林龙 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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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纪筑防线 建章立制保清廉

在资中县水南镇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件查结后,资中县纪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将这起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且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县打出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的“组合拳”,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敲响警钟,提醒大家务必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坚持教育为先。该系列案件的发生,从根本上讲,是部分基层干部理想信念动摇,遵纪守法、廉洁履职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引起的。2013年4月5日,该县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系列腐败案件的查办情况。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让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了解该系列腐败案件的具体情况,该县还组织摄制了警示教育片——《水南镇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件警示录》。2013年4月27日,在该县纪委全会上,450名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该片。此外,结合“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从5月份起,该县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为民务实清廉”集中教育月活动,通过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的方式,送廉课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在全县所有县级部门、乡镇、村社巡回播放警示教育片,对3万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

注重制度防范。该县纪委坚持“一案一剖析”,对该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制度方面的漏洞进行了梳理,于2012年12月向县委作了专题报告。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于2013年1月出台《资中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建立了“七卡”提醒制度,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和决策、拆迁区域封户管理、基础数据核实、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失地农民办理社保、补偿资金拨付和还房分配等7个关键环节,及时对参与拆迁工作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和监督。建立征地拆迁专题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在每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启动前,该县纪委均组织参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廉政教育,收看一部警示教育片,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面对面”谈话、提醒,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参与人员手脚管得住。

加强监督检查。该县建立了“两公开、一登记”机制,即:在拆迁前,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在被征地镇、村、社进行公开,让群众尽可能了解征地拆迁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信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开,同时发放征求意见登记表,最大限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全程公开、阳光、透明运行。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在每次征地拆迁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派出专人,全程跟踪监督。重点监督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监督管物、管钱、管人重点岗位,监督征地拆迁关键环节。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事项,凡未经纪委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认可,一律不得进入下一个工作环节,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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