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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挥好巡视制度内部监督作用

2013年07月03日10:5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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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7月1日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听取对广东等3省市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细则》。会议强调,要切实提升最高检巡视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巡视制度内部监督作用。

今年4月底至5月底,最高检党组派出第十二批巡视组对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检察院进行巡视。会议听取了3个巡视组关于巡视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实行巡视制度,是最高检在长期的内部监督实践探索中采取的有效方法,是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把党内监督与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强内部监督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最高检巡视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巡视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牢牢抓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污贿赂、腐化坠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记者赵阳)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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