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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个别单位整体成行贿对象

2013年07月01日09:1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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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近日发布《办理行贿案件分析报告》显示,2010年至2012年,该院及所辖10个基层院,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占据行贿犯罪案件高发领域前三名。在近3年行贿案件中,工程建设领域占23.71%;征地拆迁领域占16.5%;医疗卫生行业占14.43%。

报告显示,行贿与请托不再是传统的直接钱权一一对应交易关系,而是以长期人情投资、入干股合伙经营等形式掩饰行贿实质,实现权钱交易期权化和长期化。此外,行贿犯罪呈现出个别单位或部门整体成为行贿对象的新特点。有的单位或者部门由于工作环节多,程序复杂,一个人或者几个人难以完成行贿请托,行贿人往往将整个单位或者部门拉下水。(记者 徐伟)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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