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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偶得:公平公正得人心

陈蓉芳
2013年06月27日09: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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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纪委、监察局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巴彦高勒镇某居民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

拿到举报信,领导立即安排我和同事到民政局及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经查,由于社区工作人员的疏忽,被反映人的资料没有经过年检,应在2011年取消的城镇低保资格被沿用到了2013年。

事情查清了,同志们都认为不仅要尽快收缴误发的低保金,还要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于是,在社区主任和民政局干部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被反映人家中。

推开大门,映入眼帘的是贯穿整个院子的一条长绳,上面挂满了隐隐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碎布和床单。房门开着,屋内光线很暗,一位老人坐在炕上,看到我们进来,瘦弱的身体费力地向前移动了一下。社区主任开门见山:“杨大妈,我们是居委会的,前年来过您家,这几位是纪委和民政局的同志,今天来主要是想说一下你们家领取低保金的事。”老人抬头看了看,社区主任接着说:“据了解,您家的困难缓解了。既然这样,这低保金可就不能再领了。2011年到2013年你们家多领的6000多元低保金,要尽快上缴啊。”

老人听完神情沮丧,哽咽道:“是啊,两个孩子刚上班,还在还助学贷款。是我不争气,前年他爸去世后我就中风瘫痪了,不能干活,还要孩子们伺候我。每月吃药打针也要上千元,实在生活不了呀。让你们找上门来真是惭愧,可这每月280元的低保金,对于我来说就是救命钱啊。”老人的一席话使在场的同志一阵心酸。此时此刻,面对群众的困难,语言上的安慰是那么苍白无力。

后来,在案情分析会上,有的同志提出,是不是可以对杨大妈违规领取低保金的事放宽些政策,毕竟他们家的情况特殊,停低保、收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对她现在的生活来说,将是雪上加霜。这样一来,群众会不会觉得我们的做法太冷酷无情。但是如果放宽政策,就意味着对纪律法规的动摇。那些真正需要救助却得不到救助的群众,对政府的工作也可能失去信心。

最终,杨大妈上缴了违规低保金,但在缴纳的方式上,纪委领导作出了特殊批示,就是在不影响看病和生活的前提下分期缴款。

案子结束后我们纪委的同志也经常去杨大妈家,但与查案无关,我们为杨大妈申请了助残补助金,她也成了纪委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的对象。杨大妈总说:“是你们的公道让我挺直了腰杆,不再让人指指点点,我服。”

想要做到公平公正,看似简单容易,但操作起来会受到人情、风俗等很多因素的干扰。如果处理不当或稍有偏差,就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如同端碗水,不能偏不能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三个公平”也道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最大的尊重就是赋予他们公平的权利,对群众最大的关怀就是给予他们公平的机会,对群众最大的保障就是提供公平的规则。只有还群众以公道,才能得人心。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纪委、监察局)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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