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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作风须做到“三坚持”

林启森
2013年06月18日13:3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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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作则,自上而下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对此充满期许。改进作风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能否打赢,直接关乎人心向背、事业兴衰。笔者认为,要防止改进作风“一阵风”,必须做到“三坚持”。
  
  改进作风,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改进作风实质是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坚持与回归。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一是坚持群众观点。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群众立场,以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群众所盼即施政所向,任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围绕和体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这一政策宗旨。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改进作风不是喝白开水、吃窝窝头,不搞从旧的形式主义到新的形式主义,而是密切联系群众,增进党群干群之间的感情,与群众共命运心连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大力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以经常性的教育夯实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之基,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荡涤非分之想,摒弃不实之举,纠正不正之风。
  
  改进作风,必须坚持厉行节约,管住权力。“兴家犹如针挑土,败家好似浪淘沙。”奢侈挥霍行为一日不除,党风政风就难以根本好转。改进作风,就要厉行节约。一方面,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细化预算报告,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力度,捂实财政“钱袋子”,拧紧消费“水龙头”;另一方面,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真正发挥监督效力,让“三公”消费隐形的推手无所遁形。改进作风,就要管住权力。无论是享乐主义、形式主义,还是官僚主义,这些不正之风的根源是权力缺乏有效制约。要加快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好权力运行的“分解动作”,避免权力过分集中,防止权力滥用,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改进作风,必须坚持制度保障,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中央层面应建立健全落实和惩治的制度框架,适时把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写入党纪国法,并完善配套制度,明确违纪责任和处理标准。二是完善实施细则。“宁可过于明细,不可失于粗疏”,只有细化,才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才能有效避免“牛栏关猫”的现象。惩治机制应尽可能细化量化,力戒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各地应紧贴实际拟定出更接地气、“水土皆服”的实施细则,确保用得上、守得稳、管得住。三是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对落实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作为经常性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防止虎头蛇尾。对落实八项规定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惩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让制度和规定真正成为“通上电”的“高压线”。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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