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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免去刘琼石门县委副书记职务

2013年06月18日08:45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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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常德市委决定免去刘琼石门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最近,有网民反映,34岁的石门县委副书记刘琼任职有“拼爹”之嫌。对此,常德市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刘琼,女,1979年1月出生,1997年7月从常德财经学校(中专)毕业后分配到常德市汉寿县财政局县属场站农税征管所工作;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湖南财经学院成教大专班脱产学习,学习期间违规转正定级;2002年11月至2007年3月先后挂职担任常德市桃源县浯溪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挂职期间违规提拔任用;2009年11月挂职担任石门县委副书记,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对此,常德市委作出严肃处理,对其违规任用予以纠正,免去刘琼的石门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按科员安排工作;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省纪委也已对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本之(刘琼父亲,已退休)在刘琼提拔任用过程中是否施加职务影响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记者 孙敏坚)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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