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爆料称广东中山地税局南朗税务分局局长张锦华拥有6套房产,总价值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针对网友的举报,中山市地税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并在4日下午公布初步核查情况:
“一、关于‘凯茵新城A15区名苑南街20号独幢别墅一座’问题。经查,张锦华已将该房产转让给他人,并已办结过户手续。
二、关于‘雅居乐又一城的雅景花园12幢3房别墅一栋’问题。经查,张锦华于2012年12月30日购入该连排别墅,面积238平方米,登记在其儿子名下,购入价375.93万元,首付236.94万元(其中200万元向亲属借款),余款为银行按揭。
三、关于‘盛景尚峰花园5座1梯501房’问题。经查,该房产登记在张锦华儿子名下,面积196平方米,购入价167.39万元,首付107.39万元,余款为银行按揭,至今未装修。
四、关于‘龙井街34号703房洋房一套’问题。经查,该房产不属于张锦华及其家属。但据张锦华反映并经核查,张锦华现居住石岐东逸豪苑5幢301房,购于2001年,面积131.13平方米,登记在其妻子名下,购入价34.98万元,首付25.4万元,余款为银行按揭。
五、关于‘自建豪宅一座,面积约为56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20平方米’、‘自建豪宅一座,面积约为300平方米’问题。经查这两间自建房为其父亲(已故)于上世纪90年代在民众镇浪网社区农村所建祖业,现分别由张锦华、张锦华的弟弟继承。” (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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