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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科级干部上任前先到纪委“上班”

2013年06月05日09:00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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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作为市中区商务局副局长的张勇正埋头学习《党风廉政实用法规汇编》。从今年4月22日开始,经过公考选任到商务局任职的张勇,开始了其在纪委2个月的脱产锻炼学习。

根据内江市中区《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学习锻炼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后一年内必须到区纪委监察局学习锻炼2-3个月。

根据安排,今年内江市中区新提拔的25名科级领导干部将分5批次,参加锻炼。

这样的学习有效吗?他们会收获什么?

履新前先到纪委“报到”

“在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我们发现很多领导干部糊里糊涂就犯了错,主要是因为工作流程不规范和廉政意识淡薄所致。”内江市中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张克彬有近10年的办案经验,体会很深。

本着保护干部的原则,通过加强学习来督促干部增强廉政和纪律意识,《办法》为此出台。

今年2月内江市中区纪委事先向25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征求意见,填写意向学习锻炼的时间和内容。学习锻炼原则上实行区纪委监察局各室轮岗学习,涵盖区纪委监察局主要工作,并推荐了学习书目。

不仅如此,学员们还被布置了几项“作业”——在学习锻炼期间撰写纪检监察内容的调研文章、信息、网评均不少于一篇。每名干部到原工作单位宣讲学习锻炼心得体会或者参与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宣讲主讲不少于一次。

学习锻炼期满后,区纪委还要对这些干部进行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考核、鉴定,纳入其廉政档案。总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将延长学习时间,直到合格为止。

锻炼中学到了什么

今年4月22日,张勇等4名第一批学员开始了为期2个月的学习锻炼。“并不是纪委没人干工作而让我们来打杂的。”张勇说,自己所在的执法室主要涉及寻找案件线索和初审案件,以及对注入政府询价、公招考录等方面的监督,同时还协助其他科室了解纠风工作、信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等。“初审了一个案子,参与了一项工程的询价,参加了一次教育上的教师考调的监督,还参与了农房办证的调研……”学习锻炼一个多月来,张勇很有体会,“在没来之前,与大多数人一样,认为纪委很神秘,高高在上,是专门‘摘帽儿’的。真正融入了这个工作,收获非常丰富。”

对此,同来锻炼的市中区维稳办副主任陈小丽也很赞同,“我曾经觉得只要自己不犯错,就不会有问题,其实并非如此。”在陈小丽看来,尤其是年轻领导干部,将面临更复杂局面和更多的诱惑。

对新岗位有了新认识

张勇作为内江市中区商务局副局长,分管服务业流通,主要与企业打交道。如何把握好度,既不能把企业拒之于千里之外,更不能随便接受企业安排大吃大喝?锻炼一个多月来,张勇对自己的新岗位有了新认识。“这就需要提升自己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既不违反原则,又能顺利推进工作。”张勇说,纪委办案所体现出来的细心、细致、谨慎、严谨,让自己印象很深刻。“这些都是我今后的工作所需的,同时实际办案对我触动很大。通过办案发现,商务工作中一些办事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这样才能从制度上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田映丽 记者 张明海)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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