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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确保“我承诺、我清廉”工作常态化

2013年05月29日08:53    

  “去年,咱村的绿冠合作社、蔬菜批发市场、大棚饭店运转良好,加上村集体的门市楼,实现集体经济创收264万元……”日前,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贾寨镇耿店村党支部书记耿遵珠在乡亲们面前,就去年“我承诺、我清廉”工作中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一一道来。

  “去年承诺的水渠修复,怎么没动静?”耿遵珠的话音刚落,村民耿立财便提出疑问。

  “这个事,村里一直在争取县里的水利资金,已经落实了,争取尽快动工,27万元不用咱村自己出了。”耿遵珠立即作出答复。

  聊城市去年以来大力推行村(居)党支部书记“我承诺、我清廉”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承诺兑现机制
  
  “村党支部书记不但要结合村里实际,还要依据市里下发的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茌平县肖家庄镇党委书记肖鹏介绍说,今年该镇村党支部书记共承诺为民办实事137件,全部含有市里统一要求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

  “承诺是手段,践诺是核心,兑现是目的。”聊城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为确保承诺扎实兑现,切实保障群众利益,该市实行了征诺、承诺、践诺、监诺、评诺、用诺等“六诺工作法”,环环相扣,层层推进。

  据介绍,征诺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村(居)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村(居)党支部书记年度承诺事项;承诺即乡镇(街道)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村(居)党支部书记进行公开承诺,当场签订承诺书;践诺即村(居)党支部书记对承诺事项积极落实;监诺即乡镇(街道)纪委以村(居)为单位建立承诺台账制度,对村(居)党支部书记履行承诺情况全程跟踪监督;评诺即由县(市、区)纪委和组织部统一组织承诺考评工作,乡镇(街道)党委选派考核组进驻村(居)进行考核;用诺即把履行承诺情况作为对村(居)党支部书记业绩评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让践诺者有荣光
  
  去年底,高唐县查处了违反承诺、擅自提高“三水费”征收标准的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给予其撤职处分。

  今年4月3日,聊城市召开“我承诺、我清廉”工作推进会,表彰了践诺有成的百名“勤廉双优”村(居)党支部书记。

  表彰践诺者、鞭策观望者、惩治违纪者。聊城市把“我承诺、我清廉”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确保承诺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承诺既出,贵在落实,也难在落实。聊城市确立市级指导、县(市、区)督导、乡镇(街道)主导的总体思路,在落实上狠下功夫。该市由市、县(市、区)纪委和组织部门确定重点,制定措施,强化督查,推动工作开展;乡镇(街道)细化措施,抓好执行,防止假承诺、虚承诺、乱承诺等情况的出现。阳谷县安乐镇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践诺情况的日常监督,凡是落实迟缓的,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跟踪督导。截至目前,该镇已对4个村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督导。

  “这项荣誉是对我工作的极大肯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继续坚持清廉为民,踏实干事,完成好年初承诺的实事,不辜负群众对我的信任。”受到市里表彰的开发区顾官屯镇马海村党支部书记薛庆云对记者说。

  确保群众说话管用
  
  去年底,阳谷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许某因私自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群众考评意见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群众满意是检验“我承诺、我清廉”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聊城市所有村(居)每年都要召开两次以上村(居)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德述廉评议大会,由群众对村(居)党支部书记“我承诺、我清廉”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形成最终考评意见,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考评较差的村(居)党支部书记,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谈话,提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东昌府区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因乱摊派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日前,聊城市出台规定,要求村(居)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德述廉评议大会要做到“五个一律”:发言一律简明扼要,只谈工作;一律不插旗摆花,只悬挂会标;一律不宴请县乡干部,村干部也不准会后聚餐;会议一律设置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互动环节,接受群众质询,并现场答复;一律当场计票,公布结果,用制度确保群众说话管用。

(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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