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7日10:24
全年生产总值突破7500亿元,同比增长12%;继上年22类88项富民安居、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和饮水工程等项目相继竣工后,新的一年又有25类90个民生项目顺利实施;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继续实现双提速 ,分别增长了17%和18.4%……这些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底的数字,标志着党中央新一轮对口援疆政策实施3年来,新疆的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已取得长足进步。
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且项目众多,为确保中央援疆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和援疆项目、资金、干部的安全,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19个援疆省市的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以下简称援疆前方指挥部)纪检监察机构密切协作,坚持援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让新疆各族人民充分感受到了党中央和兄弟省市的关怀与支持。
健全监督机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提出,要为援疆工作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新疆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宋爱荣任组长,监察、审计、财政、发改等34个单位为成员的对口援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12个受援地(州、市)和19个省市援疆前方指挥部均成立了相应的监督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及援受双方协作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及时召开由各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各援疆前方指挥部指挥长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各援疆监督检查工作成员单位参加的援疆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并组织了3次共计450人参加的援疆监督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班,为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自治区密切结合援疆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案件协调处理等机制,整合了监督检查力量,并将援疆工作与遵守政治纪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既确保了监督检查不留空白和死角,又避免了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截至目前,自治区共组织了两次专项审计,实现了援疆项目审计的全覆盖;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了6次联合监督检查,对80多个县(市、区)、299个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136个,下达《整改建议书》23份。2012年5月,自治区又专门组成由有关厅局纪检组长负责的9个援疆工作督查组,在12个受援地(州、市)进行了半年的全程跟踪督查。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援疆工作监督检查156次,跟踪检查项目1046个,发现和解决问题313个,督促整改率达96%。
完善监督制度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围绕资金运行、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从7个方面提出了19条保障性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对口援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和程序;近期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监督检查工作的立项和备案、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案件线索的移送和协作配合、整改台账和销号、督促检查结果反馈以及总结报告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口援疆监督检查工作的流程,确保监督检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各受援地(州、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援疆前方指挥部结合对口援疆项目中的“交钥匙”、“交支票”和“合作共建”等不同形式,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有效消除了监督检查的盲区。同时,各受援地(州、市)还将援疆省市的先进理念融入到监督检查制度建设之中,如北京和浙江的风险防控机制、上海和湖南的“科技+制度”与“交支票+监管”模式以及山东、江苏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等做法,已被许多受援地(州、市)借鉴到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和应用到监督检查实际工作中。此外,各地(州、市)还注意将开展监督检查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上升为相关制度。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根据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实践,大力推行常委票决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州直单位实行了“纪检组组长内审员”制度等;喀什地区及所辖县、市均实行了援疆项目资金监管的“双控”制度,即资金账户设有援建双方分别持有的两个密码,保证每次资金拨付都由双方共同审批和操作,有效规避了资金拨付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突出监督重点
自治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及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针对援疆项目建设、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变更、工程监理和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援疆项目、资金和干部的安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根据援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实际,制定了政策项目排查评估方案,采取按项目类别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编组,从监督检查专家库中抽调有关专家,由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带队等方式,组织定点、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查找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问题,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同时,对援疆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实行严格把关,严防暗箱操作、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以及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如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察局与浙江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密切配合,针对涉及援疆工作的人、财、物等关键因素,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和建立风险台账;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在江苏省审计厅的帮助指导下,开发使用了援疆项目远程定位审计监察系统,通过GIS(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全球定位系统)的数据比对分析,提高了对重点项目的监管效能。各地还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援疆项目建设进行定期巡查、实地检验和专项督查、财政稽查、审计回访等,做到监督提前介入和防范关口前移,力争将风险降到最低点。
(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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