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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企业要做“反腐倡廉促进派”

苏如春

2013年05月14日11:1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生活中有这样一些案件,官员落马可能牵出一大批企业,而一个企业主身陷囹圄,也会绊倒一群官员。这些现象背后,无良企业与失德官员,或多或少存在行贿受贿关系,演变成“一个老板绊倒一群官员”现象。

  现在有些企业不管是创业期间,还是在每年例行的企业年审期间,生产经营的必备条件万一不够资格,通过商业贿赂获得“绿灯放行”,成为流行做法。而在政府部门这边,一些官员手中资源集中、审批权大,企业鹰瞵鹗视的正是他们手中的“生杀大权”,觊觎已久的也是获得政治资源,比如在民营企业借贷方面占个优先,在项目审批中图个方便。

  由此可见,腐败固然首罪官员,但若说与企业关系不大,就流于片面理解,一些官员拥有受贿动机,而一些企业何尝没有行贿企图?一些官员把手中权力视为谋取利益的工具,滋生权力寻租的动机;而一些企业则妄图在权力庇护下获得“特殊照顾”,产生打通关系的企图,于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企业主自然千方百计投官员所好,导致一些地方商业贿赂禁而难绝,出现病态的官商关系。

  政府部门是监管主体,企业是市场主体,二者本应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如果任由病态的官商关系发展蔓延,就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商业贿赂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优质企业沦为受害者,以致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为“劣币驱逐良币”提供了滋生土壤。试想,如果企业竞争不是靠产品和创新,而是凭关系和钻营,势必窒息企业的创新活力,结果是市场的劣质化、竞争的无序化。

  反过来看,如果市场风气不正,置身其中的企业又怎能独善其身?有的企业靠拉关系、搞腐败起家,虽然能风光一时,但是长远来看,短期是福、终究是祸。且不论商业贿赂总有东窗事发的那一天,就说企业靠经营人际关系维持运转,绝不能保证在市场中长盛不衰。这也说明,商业贿赂害人害己,务必警醒起来。

  目前,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民营企业既要在经济建设中做出贡献,也要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作用。民营企业理应以“义利兼顾、德行并重”自律自警,以此作为践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歪风,当好反腐倡廉促进派。同时,尽快建立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互联互通的诚信应用体系,形成广泛参与的防治腐败电子监察平台,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让行贿企业在行业中受到监督。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企业发展同样如此,通过商业贿赂进行的“关系竞争”,只会进一步吞噬发展活力。只有加快改革步伐,堵住商业贿赂之门,才能让所有企业在阳光下同台竞技,进而形成活力竞相迸发、创新充分涌流的发展局面。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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