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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隐患?关口前移先敲警钟

周能兵
2013年05月07日10:59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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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威慑力?如何让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口前移?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约谈实施办法》,建立由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对约谈对象就其本人或单位存在的职务犯罪苗头和隐患进行警示性谈话的制度。这是该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种新探索。

绍兴市检察机关每年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0余件,从去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职务犯罪大要案数量多、贿赂犯罪比重大、渎职犯罪明显增长、窝串案现象突出、犯罪隐蔽程度越来越高。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关口前移。

依据《实施办法》,警示谈话范围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5类人员。谈话对象涉及9类人员,包括被多次举报存在职务犯罪嫌疑的;有行贿行为但被依法不起诉的;多次发生窝案、串案或职务犯罪案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混乱,存在职务犯罪重大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

根据谈话结果的具体情况,检察机关将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对一般的谈话对象,责成其在15天内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检察机关备案;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谈话对象,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谈话中能主动交代问题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的,依法从轻处理;对在谈话中发现被约谈人确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移交侦查部门查处;对于在谈话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有关专家认为,检察约谈制度,是对徘徊在犯罪边缘者的一声断喝,提醒他们悬崖勒马,能真正起到“约谈一次、警示一片,挽救一批”的预防目的。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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