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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山县出台八项规定严控“三公”支出

2013年05月06日15:3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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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财政支出,近日,湖南省衡山县制定出台《关于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的八项规定》。

《规定》明确,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和上级重大政策性规定确需增加的预算支出外,其它一律不追加预算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用途和程序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力度;除县委、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重要活动外,财政一律不安排其他外出参观学习经费;严禁超编超标购车,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13年全县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削减15%以上,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禁发放纪念品、补助,严禁在会议期间组织会议无关的活动;严格控制展览、庆典、论坛等活动;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滥发钱物,不得滥发津贴、补助、奖金和实物,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健身活动。(通讯员 张智雄)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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