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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宣传 完善制度 强化监督 严格纪律

云南落实八项规定不打折扣

黄 波
2013年05月02日14:24   来源: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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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以来,云南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当前工作的政治任务,着力在深化认识、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纪律上下功夫,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及时出台办法,增强工作责任感
  
  中央八项规定印发后,云南省及时制定《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结合云南实际,明确提出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为重点,坚决整治影响云南发展攻坚、提速、冲刺的不良风气,从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集中整治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的部署安排,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对坚持群众路线、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和具体操作性办法。省财政厅改进接待工作,规定省内外财政系统人员到云南考察、调研或参加会议,接待部门凭审批单安排入住定点饭店,只安排工作餐或在机关食堂用餐。省工商局规定全省性会议不准抽调一线工作人员搞对口接待或“一对一”服务;不得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名出国(境)旅游,不得参加企业、商会出资的出国(境)考察。按照省委要求,各级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明确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职责,落实责任单位任务以及监督检查内容,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云南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全省开展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活动相结合,全省组织2万余名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行挂县包乡工作,进村驻户零距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基层群众所思所盼,帮助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以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各州市和各部门结合实际,以各种形式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宣传教育。以单位为“点”,结合部门、单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教育;以干部为“线”,分层分岗开展教育;以社会为“面”,全员覆盖开展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为努力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昭通市通过寄发廉政慰问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细,教育党员干部坚决克服“观风向”、“避风头”等心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领导做客“西双版纳热线”,重点就全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体工作情况与听众进行了交流。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约机制
  
  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关键环节,根据云南省实施办法规定,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任务、细化要求,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制度约束的整体合力。一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倡导勤俭节约之风。重点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公费出国(境)支出以及会议支出审批、执行、监督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二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狠刹用车攀比之风。结合中央关于2013年度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纪律规定,严格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改进作风。曲靖市麒麟区出台《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公车驾驶人员报备制度、特定岗位人员执行公务驾驶公车报批制度和公车运行费用公示制度。三是推进“五级联动”制度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在楚雄州试点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省市县乡和村级监督组织“五级联动”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四群”教育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意见》和27个配套制度,坚持以联动协作为手段、以提前预警为目标、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领导包案为示范,着力构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新机制,推进作风转变,畅通服务基层和维护群众利益的渠道。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从阶段性工作向经常性工作转变,把突击性明察暗访与制度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3月下旬,曲靖市组织相关部门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根据公平公正和严格保密原则,随机抽取10个部门和单位,突击进行了作风纪律情况督查。昆明市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采取自查自纠、定期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纪律,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保障。今年召开的云南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严查违规违纪行为。一是重视信访举报。今年3月,省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件处理的有关通知,把举报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列为调查核实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组织力量,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对调查核实情况要有明确意见,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回复的主动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二是重视舆情反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公布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关注媒体动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报道,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三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根据春节、两会及清明节期间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对单位和个人作出了相关处理决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走形式、搞变通,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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