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委从事案件审理工作多年,有些不知情的人会问“案件审理应该是很枯燥的,怎么看你干得那么起劲?”的确,案件审理作为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在外人看来整天淹没在卷宗里,确实有些“枯燥”。但是,正因为案审工作如此“枯燥”,也更加体现了案审工作人员的价值。当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对每一个细节孜孜以求的时候,我想,那种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正代表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品格吗?
2009年8月,我曾受理过一起申诉案件,事情虽然不复杂,但却让我至今印象深刻。这是一起要求恢复党籍的申诉案件,申诉人黄某某原系某国有企业工人,1976年4月入党。上世纪80年代,法院以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黄某某也因此被开除了党籍。但到了1990年,黄某某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同年12月,黄某某被宣告无罪。本来,黄某某可以马上要求恢复党籍的,但不知何故,黄某某当时并没有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诉。
时过境迁,到了2009年,黄某某已经是自办两家企业并设有党支部的企业家,一次和别人交谈的偶然机会,黄某某心中的“党员”情结再次被点燃了。
“我希望市纪委能核查实情,帮我恢复党籍”。当黄某某向我们说明情况时,我仿佛感受到他内心那种既渴望又忐忑的心情,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
“老黄,你放心,我们一定会认真核实,如果真有错,一定有错必纠,尽快给你答复。”时任审理室主任当即表态。随后的一个多月,我们按规定的程序对案件所涉及的全部原始材料实施了认真细致的复查……
2009年9月28日上午,这是一个让我记忆犹新的日子,我和主任一起向黄某某送达了《关于恢复黄某某党籍的决定》。
“老黄,您离开党组织23年,今天终于又回到党组织的怀抱,市纪委给您恢复党籍了,请您看一下决定书并签个字吧!”主任深情地说。
听到这番话,看着手中的决定书,黄某某又激动又不敢相信,热泪盈眶地向我们连声说“谢谢!谢谢!”
这真实的一幕,现在每每回想起,我都感触良深,这件事也时刻提醒着我,案审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命运,更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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