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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行为“零容忍”

省委常委会听取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抓好规定落实作出部署 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顾雷鸣
2013年04月28日08:52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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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抓好规定的落实作出部署。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去年底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要求,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调查研究工作得到切实改进,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大幅度精简,新闻报道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勤俭节约之风逐步形成,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不平衡现象,少数基层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上不够严格、行动上不够坚决,接待标准掌握不严、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确保规定精神在全省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基层得到全覆盖,确保执行规定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制定更严格的规定,明确更严格的责任,实行更严格的措施,保证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得到严格有效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贯彻执行规定精神,带头管理好所管辖的地区、部门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个人。

会议指出,要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规定的贯彻执行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成立专门督查工作班子,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督查。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工作方式,重视发挥巡视监督和信访举报的作用,努力形成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强大声势。

会议强调,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的情况保持“零容忍”,对公款违规接待、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迁就,绝不护短,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依规查处。对贯彻落实规定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有案不查,特别是造成违规现象反弹、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会议决定,从4月底到5月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的督查活动。(记者 顾雷鸣)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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