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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2013年04月19日15:53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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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张掖市把严控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具体举措,加大督查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歪风邪气。

今年以来,张掖市下发相关通知,要求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的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任何部门和项目法人不得擅自简化审批程序与越权审批。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公共服务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在项目审批、概算、装修标准、资金管理、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党政机关违反规定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行为。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存量调整工作,用好、盘活机关存量办公用房,并积极推进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对现有办公楼因自然灾害受到重大损毁等确需修建的,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调配、整合联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万平方米。同时,要求有在建、装修改造的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体现简朴、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要简洁朴素,办公设备的配置要科学实用。要求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和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等,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记者张学明)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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