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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改进考核方式 切实落实责任制

2013年04月19日15: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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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潍坊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进,有效解决了检查考核中存在的容易走过场、考核方式单一、缺乏群众参与等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建立工作台账,注重日常考核。由市纪委机关各室和各派驻机构按照分工,为被检查考核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台账,将日常工作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记入工作台账,由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区别干部考核,实行单独考核。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考核组,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全方位考核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等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有效避免了过去以班子或干部年度廉洁情况考核代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问题。
  
  改进谈话工作,有效发现问题。针对检查考核谈话环节发现问题难、容易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方面,适当扩大谈话对象范围,增加谈话对象中一般干部和群众的比例;另一方面,检查考核前认真了解市纪委各业务室和各派驻机构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等情况,由各检查考核组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在2012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14个检查考核组共带着72个问题开展谈话工作,增强了谈话的针对性,促进了问题整改。
  
  改进民主测评方式,提高所占比例。为使民主测评更真实地体现参评者意愿,将原来实行的民主测评会现场填票、投票的测评方法改为会前独立填票、会上集中投票,并将民主测评比重由10%提高到30%。同时,为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将参评对象扩大到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并邀请一定比例的“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优化了参评人员结构,确保了评议结果客观真实。
  
  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充分体现民意。委托专门社会调查机构,采取随机抽样和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同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系数,乘以考核测评得分,得出检查考核的最终成绩,使考核结果充分体现了民意,将考核成绩拉开了档次。(席汇东 刘冰)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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