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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阳出台规定规范党员干部宴请行为

如有违规,将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013年04月15日15:12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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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中午,田阳县委组织部的小岑来到酒店,把预订的婚宴精简了近一半。

“我们原计划请30多桌,现在精减到19桌,相信没有被请到的领导同事、亲朋好友会理解的。对文件的出台,我们完全赞同,非常荣幸能成为全县率先执行规定的带头人!”小岑的婚期是4月18日,之前他已跟酒店预订了30多桌,多出的已退掉了。对此,他显得坦然而不失幽默。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4月5日,田阳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田阳县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宴席的规定》,规范各种宴请行为,给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操办喜丧宴席活动套上了“紧箍”。

《规定》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宴席要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婚宴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报告的原则,丧葬事宜实行事后报告的原则,并报县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除党员干部本人以及儿女婚嫁宴外,其他宴席一律不准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宴席活动,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宴请不得超过20桌(200人),严禁动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宴席。一旦有擅自违规操办宴席、超标准操办宴席、借机敛财、动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宴席等情形,将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记者/覃理 通讯员/李世锋)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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