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最近怎么样啊?”昨日一早,丰台法院刑一庭庭长张勇拨通了缓刑犯刘强(化名)的电话。
“张法官,我已经找到工作啦,现在一切都好,谢谢您!”电话那边轻松的语气让张勇放下心来。回想起刘强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的场景,此时她的心放了下来——刘强已过上了新生活。
张勇是刘强涉嫌放火案的主审法官。刘强曾因盗窃入狱,出狱后以无照经营水果摊为生。在一次与城管队员的争执中,他借着酒劲用打火机点燃一旁的纸箱。庭审时,刘强哭着认错。旁听席上刘强妻子也跟着抹泪,希望法院轻判。
眼泪,让张勇看出刘强对自己冲动犯罪的悔恨和改过自新的愿望。张勇决定到刘强家里看一看。20平方米的半地下室,是这一家三口的住所,而墙上两个大大的福字触动了张勇——如果刘强再次被判入狱,会不会就此一蹶不振?他的妻儿失去经济支柱,又将如何生活?
离开刘强家,张勇又前往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她:“媳妇没有工作,强子自己得糖尿病也舍不得吃药,虽是无照经营,但他从不坑人,我们也希望法院轻判。”
刘强犯罪情节轻,没伤人,家庭的幸福和温暖更有利于他的改造。张勇知道该怎么判了。2012年11月,法院最终判处刘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张姐在被告人中很有威信,被告人只要听说案子由张勇审理,就知道案件事实一定会审理清楚,判决结果一定会公正。”张勇的书记员说,可许多人并不知道,他们眼中的这位满怀爱心的法官曾经罹患乳腺癌,接受过近半年的化疗。
“曾经面临失去的痛苦,因而倍加珍视今天所能帮助别人拥有的一切。”所行如所言。2009年,张勇刚刚度过医学上所谓癌症病人的5年生存期。就在那年,张勇憋足了干劲,平均每月开二三十个庭,最多的一个月开过64个庭,不仅荣立个人三等功,还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市三八红旗手。近几年,她年均结案300多件,且没有一起差错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涉诉信访案件,连年被评为丰台法院办案能手。
“刑事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家庭命运和血肉亲情,我要让手中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问心无愧。”张勇说,这是她的职业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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