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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骁将向昭常

2013年04月12日15: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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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掺白的头发根根挺立,冷静的脸庞上布满老练,眼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侦局政委向昭常有着一股古朴的硬汉范儿。而熟悉他的人也都知道他是个有故事的人:这是一位19岁便走上反贪岗位,已经与腐败分子斗智斗勇近30年的反贪骁将。

“我也曾厌倦过,但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后来越干越顺手,便喜欢上了这份工作。”一路走来,向昭常感慨万千,而他的思绪也不知不觉飘向近30年前。
  1984年8月,向昭常被分配到原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万县分院(重庆检察院二分院前身)经济检察科。就在他打算大展身手的时候,挑战也迎面而来。“由于我是财会专业出身,别说办案技巧了,就是一些基本的法律术语我也弄不清楚。很快,我就被犯罪嫌疑人狠狠教训了一顿。”时至今日,向昭常依然清晰记得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场景。

  那是一起受贿案。案子接手不久,向昭常认为外围证据收集得差不多了,便与嫌疑人展开正面交锋。哪知嫌疑人将法律条款背得头头是道,说得向昭常毫无招架之力。一场较量下来,向昭常背沟冷汗直冒。“那次经历让我认识到,要想拿下犯罪嫌疑人,仅凭一腔热血远远不够,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独到的审讯技巧。”向昭常说。

  向昭常报名参加了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并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完成了3年的课程。加之实践的磨炼,向昭常逐步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1999年,他担任二分院反贪局副局长。

  2000年,重庆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原经理易某涉嫌贪污的案件材料摆上向昭常的案头。他迅速组织精兵强将,秘密展开外围调查工作,并不失时机传讯易某。

  到案当天,易某非常“配合”,一口气交代了贪污公款14万元的犯罪事实。易某的“痛快”举动引起了向昭常等人的怀疑,他们敏锐地察觉出其背后必有隐情,并加大了谈话力度。果然,没几个回合,易某便道出了实情。原来,他是一个吃饱了知道放碗的人,准备到另一单位任职,便不惜出此下策急于脱身。

  “想玩‘金蝉脱壳’,没门!”向昭常果断建议将易某刑事拘留,并将办案组分成取证组、搜查组、审讯组,将调查全面铺开。经过连续3个月的日夜奋战,易某虚开进货单、贪污公款的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01年,易某因贪污公款32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4月,向昭常走马上任重庆检察院二分院职侦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职务。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职侦局政委、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头衔相继落到他头上。

  “头衔越多,肩上的担子也就越重。”向昭常感到了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2009年夏天,向昭常特别忙碌,没日没夜地沉在案子上。在连续查办几件大案后,他又马不停蹄地带队办理重庆某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局长受贿案件。集指挥、出谋、审讯、取证于一身的他,事事操心,一举查实涉案人与他人合伙索贿55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向昭常是一个十足的孝子,自母亲瘫痪后,他一有空就守在床前,与母亲说说话。知子莫如母。母亲知道他当了官,便经常在他耳边唠叨:“农村出来不容易,人矮志不矮,别人的东西千万不能拿。”向昭常牢记母亲的叮嘱,默默地坚守做人的信条。

  向昭常曾经主办重庆万州某派出所原所长充当保护伞案件。办案期间,说客盈门,甚至有人公然开出价码:“只要你放他一马,好处也有你一份。”“收了钱,法律就会走了样,我良心上过不去!”向昭常义正词严。后来,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后的一天,向昭常与涉案人不期而遇。“老子找炸弹炸死你。”那人咬牙切齿地放出狠话。但向昭常只是轻蔑一笑。在他心中,他做的是激浊扬清的事业,没啥好怕的!

  劲松立险处,正气显人格。将近30年间,向昭常将65名贪官送进了监狱,并先后20余次当选“重庆市优秀公务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优秀共产党员”。(牟伦祥)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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