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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单位念“紧箍咒”

2013年04月02日13:26    来源:检察日报

  “无锡太湖城在建工程项目多、体量大,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很有必要。”近日,在与江苏常州雪堰、上海金岛、城市设计院等承建商、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座谈中,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区委常委、无锡太湖城(华庄街道)主要负责人戴锁洪如是说。

  当天,滨湖区检察院、无锡太湖城(华庄街道)召集规划建设部门和太湖城所有在建工程的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召开廉政文化进工程大会。会上,参建各方签订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

  2012年6月,滨湖区检察院与该区纪委、监察局、建设局联合发出《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的通知》,要求凡是辖区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都要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参建单位需建立廉政工程建设制度,开展廉政承诺活动,上好廉政教育课,设立廉政工程建设公示栏和举报箱,张贴廉政文化宣传画以及设置廉政文化阅览室。无锡太湖城(华庄街道)是首个开展此项活动的单位。

  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好似给参建各方念上了廉政“紧箍咒”。根据此次廉洁工程责任书和承诺书,如果参建各方有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作不良记录,或者在工程招投标、建设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检察、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者在本地区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延误规定工期、不服从现场管理等情况,以及其他应当作不良记录或者视作不良行为的情况,三年内该单位一律不得参与无锡太湖城(华庄街道)的任何招投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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