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发展。
严格把好关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程度。规范推荐程序,把好提名关;体现客观公正,把好考察关;坚持集体决定,把好票决关;保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坚持竞争性选拔干部。近年来省院中层领导干部100%通过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机制产生,全院自觉形成了“有为才有位,上位靠竞争”的理念。二是坚持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省、市院积极面向基层公开遴选,省院已遴选了39名检察干部,各市院已遴选了152名检察干部。三是坚持多岗位锻炼干部。省院按照相应原则,对长期在同一部门工作的中层干部逐步进行了交流轮岗,采取双向择岗的办法较大规模地交流干部,积极推动市院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异地交流任职。四是坚持优先培养年轻干部。建立了省院机关中层后备干部制度和全省检察机关353名后备干部信息库,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培养工作,并实行上下级院之间互派优秀年轻干部锻炼制度。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干部协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制度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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