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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涉及婚姻状况

2013年03月21日09:09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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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20日下午通报称,南沙区试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涉及的范围更广,当中包括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

广州市南沙区率先试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更名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计划于3月底前启动。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20日下午举行3月份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梅河清会上表示,南沙区试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呈现五个特点:涉及范围更广、人员较多、机制创新、手段先进、问责力度加大。

据介绍,“试点”涉及南沙区约3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申报范围不仅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收入、投资、房产、汽车等财产状况,还包括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计划生育、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外等情况。增加核查环节,对申报按照15%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并引用科技手段建立“廉政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集学习教育、申报、统计分析、核查功能于一体。

梅河清透露,该市已起草了“广州市南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处理办法”,针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申报、不按组织意见申报、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等四种情况,提出了具体问责办法。如不按时申报、不按照组织意见申报先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可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免职处理;对虚假申报、隐瞒不报的,一律先行停职,经调查核实确有虚报、瞒报行为的,可予以调整岗位、免职处理;申报不当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涉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王华)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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