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监督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民生、司法等工作外,还应把政府廉政勤政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在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与党的要求、人大职能、政府建设、群众期盼等都是相一致的。”
陈绍泽曾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多年,并担任过南京市纪委书记。开展党内监督,正是各级纪委的主要职能之一。
“两者有相同之处,但在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等方面又各有侧重。”在谈到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异同时,陈绍泽说,纪委主要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而人大常委会则是对“一府两院”的行政和司法工作实施监督。
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监督的形式和程序不够完善等问题。”陈绍泽坦言,各级人大应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作为,通过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检两院公正司法,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更加有效的执行。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被问到如何加强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时,陈绍泽表示,高度自觉、积极作为、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
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方面,陈绍泽特别强调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要建立政府办理建议议案责任机制,对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和议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完善反馈形式,确保能办抓紧办、件件有结果。
对此,陈绍泽还建议,应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以及各类执法检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特别要注重吸纳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才参与,搭建紧密、高效、快捷的代表与常委会之间沟通联系的信息化平台,从而为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人大监督要把握好角度、尺度、力度。”陈绍泽说,角度,就是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选准监督议题;尺度,指的是要明确自身定位,不能越俎代庖;力度,则是指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所作为。
在陈绍泽看来,监督与支持并非对立。“通过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不就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吗?”(王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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