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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司代表谈如何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杨司:严禁领导干部批条子干预办案

2013年03月13日08:3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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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山西省“两会”后,从警36年的杨司告别警察生涯,上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今年全国“两会”,杨司第一次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走进了人民大会堂。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位普通刑警干起,杨司一步步走到今天,他对检察工作有着自己的思考。会议期间,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杨司表示,新时期,不能孤立地片面地思考检察工作,要跳出检察看检察,从全国视野审视自身工作,找准定位、明确方向,要从山西省的大环境看待山西检察工作,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中来谋划和推进。

理念陈旧、工作滞后,源头在于思想保守,这是杨司始终坚持的观点。

杨司认为,工作创新首先是思想创新,打开了思想解放的大门,工作创新发展就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过去的一年中,山西省检察院针对一些检察院和人员存在的满足于现状等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跳出检察看检察”,从全国视野审视自身工作,找准定位、明确方向,突出抓好执法办案、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形成了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杨司说,要保证检察工作不偏离方向,就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

杨司分析说,就目前我国情况来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各种矛盾逐渐凸显,对于检察机关来说,维护社会稳定、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的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检察工作就无法完成法律所赋予的重大历史责任和使命。

因此,要想做好检察工作,首要的是把握政治性,要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的理念;要用党的理论武装检察人员头脑;要自觉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

“人民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杨司说,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虽然与群众直接接触不是很多,但这不代表着要高高在上,脱离人民群众。检察院前冠“人民”二字,检察官头戴检徽就要求我们所做的工作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要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核心立场,把为人民服务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充分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权力由人民赋予,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要充分相信群众、主动深入群众、热忱关心群众,要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要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放下身段,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办案,实施人性化执法办案,特别是受理控告举报、信访申诉、民事抗诉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更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解答群众疑问,积极疏导群众情绪,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把群众当亲人,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他们的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杨司强调,领导干部尤其是检察长严禁批条子、打招呼,利用权力干预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如果有人违反,一旦发现,坚决曝光,坚决处理,绝不手软。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和滥用。”杨司说,“我们是法律监督机关,不仅参与诉讼活动并对整个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还担负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必然会成为一些不法之徒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

杨司表示,2013年,省院将成立检务督察局,建立专门的检务督察队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务督察工作,山西检察机关还在全系统部署开展“阳光检察”活动,以开门评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以检察门户网站为平台,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开,省院还将适时开展检察工作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记者马岳君)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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