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反腐话题频频发出声音,措辞严厉,动作频密。百日内一批职务较高的贪官落马。习近平总书记,如“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等,发人警醒,让人深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价值观和利益观呈现多元化。一些党员干部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失去信心,理想信念动摇甚至缺失,就好比人体缺钙一样,得上了“软骨病”。一个共产党人如果精神上“缺钙”,便很容易失去工作动力,迷失政治方向。因此,习近平强调,要给共产党人“补”精神上的“钙”,这个“钙”就是理想信念,可谓切中了问题要害。
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是衡量一个共产党员的硬标准。现在世情、国情和党情都发生了变化,有人说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事业奉献和献身的人少了。那在新形势下,就更需要结合中国实际,重新树立一个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生命观。
腐败是一种运用公权谋私,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社会现象。凡拥有公权力的地方,都会有腐败产生,它是一种社会常态。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我以为,公权力本身就应该在制度中运作,这是管理原理。然而,现实中最应关进笼子的权力没有关进去,而且一些权力就像脱缰之马横行无忌。即便是一些关进了笼子,笼子也是“纸糊”的,是摆设,有名无实。因此需要把笼子扎紧、扎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对于已经发现的腐败案件,无论事大事小,都应该查处,不能因为小案就不去查。如果这样,小案最终会酿成大案,小贪会“养”成大贪;作风问题最后会演化为社会风气问题,最终会毒化我们的组织和“肌体”。查处腐败案件,应该像习近平强调的那样,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公正司法,司法公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但是,惩治腐败,必须治本,而不光是打击腐败,抓腐败官员那么简单。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查处腐败案件是治标,治本是制度建设,但制度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目前制度还不完善的条件下,要先把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遏制住,然后再从制度、体制等“本”上来治理。只有如此,才是中国反腐真正成功的希望;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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