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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城北区出台八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廉洁勤俭过节

2013年02月21日13:31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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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西宁市城北区纪委出台《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八项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过个廉洁年、勤俭节约年。

八项规定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拜年、联谊等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券(卡)和贵重物品,严禁向上级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券(卡)和贵重物品;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转嫁、摊派、报销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禁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和购物券(卡);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记者/苏建平 通讯员/范生栋)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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