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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乡镇“廉政灶”实现全覆盖

2013年02月18日15: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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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顿饭吃得踏实。有这样廉洁务实的作风,全镇各项工作肯定会再上新台阶。”近日,陕西省商南县魏家台镇耳目一新的“廉政餐”,让前来参加干部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大会的村干部们竖起大拇指。

  魏家台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推行“廉政灶”制度,树立了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据统计,该镇今年1月份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三成多。

  记者随手翻开挂在该镇机关食堂墙上的“廉政灶”接待情况台账,上面清楚地记载着招待单位、人数、事由以及招待费用等。

  “现在不管多大的领导来,都到‘廉政灶’去吃。吃的都是家常饭,盐少,油少,汤水多。每顿饭都是严格按照菜谱精心调配,而且都是用小碟子盛菜,每顿饭吃完,桌上总是干干净净。花样多了,花费却少了。” 说到“廉政灶”,该镇一名负责同志一脸自信。

  如今,陕西各乡镇已普遍建立“廉政灶”制度,接待费用平均下降40%。

  为规范“廉政灶”管理,陕西省提出四条“硬性规定”: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10元至30元之内,就地取材,严禁宰杀家畜、上烟饮酒;严格限制陪餐人数,与前来调研、检查或考察等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陪餐;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报销乡镇机关在营业性餐馆消费产生的发票,违者追究责任。

  在日常管理上,陕西省要求各地加强“廉政灶”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普遍建立了接待审批、接待登记等制度,物资采购及出入库一律登记造册,接待费用核报时须有经办人和批准人签字,接待开支列入财务公开范围逐月公开。

  如何让这一制度真正具备可操作性?陕西省提出了“三统一”原则,即统一资金投入,统一硬件配置,统一人员配备。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乡镇“廉政灶”基本上都配备了电冰柜、消毒柜、高压锅等设备以及专职炊事员。对此,不少干部感慨:“在‘廉政灶’吃饭,不但实惠,而且卫生、可口。”

  陕西省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检查调研时,带头到“廉政灶”用餐,有力推动了“廉政灶”制度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一行在深入商洛市检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时,便是在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廉政灶”吃的午饭——每人一碗臊子面。临走时,郭永平不忘叮嘱随行人员一定要支付省检查组同志的餐费。

  在省纪委、监察厅的强力推动下,陕西各市、县党委、政府把“廉政灶”建设和管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各级财政部门对“廉政灶”建设资金是否拨付到位、乡镇公务接待费用核销是否合规等开展经常性检查。各级审计部门对年度“廉政灶”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检查“廉政灶”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廉政灶”制度落实。商南县两名乡镇干部在经营性餐馆安排公款接待,花费200余元。县纪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调查了解,责成个人付费并对其警示训诫,在全县通报批评。丹凤县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个别县直机关干部在乡镇机关食堂就餐时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立即责令当事人补交伙食费,并对未按规定收缴伙食费的乡镇予以批评……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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