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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8条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薛长福
2013年02月16日10:50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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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进一步改进会风、大力精简文件、规范检查考核评比活动、改进新闻报道、规范接待公务行为等九方面做出了18条规定,要求厅机关及厅系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履行为民服务职责。

《规定》明确要求,精简各类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电话、通知等方式能解决的问题,一律不集中开会;全省性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会议尽量少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3个发言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会场内不摆放鲜花、水果和香烟;会议代表一律不安排住宿、就餐,不发会议补贴;会议颁奖仪式不请商业性礼仪公司人员服务。

《规定》明确要求,精简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减少一般性、常规性的检查活动,严格控制检查规模、范围和时间,业务关系密切的部门要尽量做到联合检查,以减轻基层负担;除省委、省政府安排的专项考核指标外,厅里不再对各州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考核。

《规定》明确要求,严禁在节假日以及行政审批、检查考核、选优评优、产品认定推广、考察企业等工作中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土特产或接受宴请。厅领导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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