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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肃查处官员违法违纪案件 有腐必惩

2013年02月05日13:58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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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肃查处官员违法违纪案件有腐必惩

2月4日,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2月4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

郭声琨指出,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治理活动,着力强化日常督查和监督制约,积极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公安队伍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新的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障。

郭声琨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严明纪律作为党的凝聚力和执政能力的基础来强调,把改进作风视为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工程来加强,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的新认识,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紧迫性,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密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郭声琨强调,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严格规范政治言行,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大检查和取保候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治理突出问题经常性机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郭声琨要求,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持违规必究、歪风必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要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典型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在公安队伍中形成以廉洁为荣、以贪腐为耻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切实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郭声琨强调,要抓住关键、落实责任,着力营造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的清风正气。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坚持秉公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要坚持廉洁自律,坚决守住基本底线。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善于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郭声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督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督工作的领导,关心关爱纪检监督干部,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他们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广大纪检监督干部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于同一切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从严治警、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一线,大力支持基层一线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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